最后一次和叶飞在一起的时候,他一直不停地问我:“今天星期几?”
当时的我胃痛得要死而且昏昏欲睡,心里一直在想睡觉前还要不要吃宵夜这个问题。反正秋耳已经滚到南加州晒太阳去了,没有谁可以再让我为我的体形忧虑不已了。以前和秋耳在一起的时候,他说我胖,我不服大叫,那时的我,面色红润,眼波流转,胸部丰满,屁股飞翘,一晚上可以梅开二度。
秋耳第一次摸我的时候,浑身抖得像筛糠,纯洁得像个阳萎病人。
1999年6月1日早9点26分,秋耳坐上了飞往南加州的航班。登机前他对我说:“echo,如果世界末日没来临,我就回来娶你。”
飞机起飞的时候,我努力追寻那越来越小的黑点,阳光刺痛了我的眼,对着天空我大喝一声,“让太阳黑子来得更猛烈些吧!”
他走后,我昏睡了三天四夜,醒来后发现自己对日子失去了概念。从此,整天泡在家里,不肯下楼,电脑24小时开着,我不再去公司工作。
有时,用电脑画卡通人物,有时也用笔画静物。很简单的线条,没有颜色。没有钱花的时候,哥哥会让保姆给我一些,他允许我画画,抽烟,但不允许我独自上街。对了,忘了告诉你们了,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掉了,我只有一个哥哥。我一直不明白,他们怎么可以一起死掉呢?而且在我没有记住他们样子的时候。
还有就是,从秋耳走了以后我不能听见和看见一切与“耳”有关的东西,比如“耳朵”,比如“木耳”。否则就会歇斯底里,就会不温柔而且不会做画。
叶飞跟我在一起的时候,从不吃木耳,猪耳,头发也留得长长的,以便遮住他的耳朵。
叶飞不该在关键的时候问这个问题。
另外问题的关键就是:我还是爱叶飞的。可是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一定要纠缠一些时间的细枝末节,却忽略了我发疯的原因,他和所有的人一样,避重就轻。
他可以叫我“傻子”,也可称呼我“小神经。”但是他不可以把我看作“花痴”。我哥哥也不可以,还有那个保姆也不行,虽然我知道背地里他们总这样嘀咕我。
叶飞从见到我第一天起就一直以为我只爱秋耳,所有认识我的朋友也这样认为,这点让我很奇怪。
秋耳走后的某一天,保姆有事没来,叶飞,也就是保姆的儿子来了,他出现在我面前时,我正在画苹果,他径自走过来,拿起苹果就啃了一口。
“恩,真好吃。”他说话的时候,长长的头发遮住了眼,以及他的半边脸。
我继续画苹果。
然后他就问了那句话:“今天星期几?”
我没理他,继续画苹果。
他又问了一遍:“今天星期几?”
我依然不理他,继续画苹果。
“今天星期几?”他问第三遍的时候,是在房子外面。阳光晃了我一下,我一阵眩晕,差点摔倒,他搂住了我,于是我们就成了一对恋人。
起初的日子里我是不爱他的,只所以决定和他在一起,是因为我也想知道:今天星期几?这是件多么至关重大的事啊:在浩淼的岁月长河里,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我们竟然不知道今天星期几!这怎么行?这怎么可以?
开始的开始,叶飞对我好得不得了,给我写大篇大篇的情书,说大段大段的甜言蜜语,做很多很多高难度的事,当然不是指做爱,是做各种各样的事情,哄我开心,比如给我做红烧鸡翅,为我熬粥;给我洗澡,为我剪指甲;抱我,牵我的手,当然还有叫我“傻子”。我也叫他“猪”,“宝贝儿”什么的。
我们吟诗做画,谈古论今。我们像一对神仙眷侣,我们与世隔绝,我们幸福无比。
然后我就爱上他了,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。
有时他会跟我谈他的童年,有时也会莫名其妙地哭、撒娇,有时又会发脾气,乱吼乱叫,指使我做这做那。可是我一点都不难过也不生气,我快乐得像只小麻雀,不停地聒噪。
“宝贝儿”、“宝贝儿”、“宝贝儿”、“宝贝儿”、“宝贝儿”、“宝贝儿”我怎么叫也叫不够。
我唯一的遗憾就是我没什么故事可以对他讲,我没有童年,没有情人,不懂白天黑夜,没有时间概念。
最主要的是我不会哭,只会笑,还很温柔。
只要不让我想起“耳朵”,我决不会发脾气,而且更重要的是我愿意为他做一切。
后来的后来,他给我梳头,他抚摩着我又细又软的长发时,情不自禁地(我是这样认为的)问了句:“今天星期几?”
当我陷入思考的时候,我看见了自己的耳朵,我尖叫着跳了起来,拼命地撕扯自己的头发,他过来抱我的时候,我咬了他,拼命地咬,就像一条发疯的狗。他躲闪的时候,我看见了他的左耳,然后我用我尖利的牙齿咬掉了它。
等我醒来时,叶飞不见了,地上有一滩污血和一只耳朵。
我接着睡去。
再醒来时,房间的窗户加上了防盗窗,大门反锁着,天花板上还有盏像太阳一样晃眼的灯。
我不停地呓语:“今天星期几?”
然后我就看见了秋耳的笑,他手里拿着尖尖的针管走过来,说:“今天是星期五。”